欧盟公布rohs指令新豁免项目
欧盟修订了管理电器及电子设备有害物质含量的第2011/65/EU号指令附件,即《限制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其中列出可获豁免的使用情况。
这次修订视各个情况的技术进度而定,并只在替代品可用前给予豁免。RoHS指令列出了铅和汞的使用限制,附件III和IV则列出豁免项目。
根据第2014/69/EU号指令,附件IV豁免情况扩展至包括额定电压不低于交流电125伏特或直流电250伏特的介电陶瓷电容器中的铅(适用于工业监控仪器);第2014/76/ EU号指令,附件III豁免情况:招牌、装饰照明、建筑照明、专业照明及发光工艺品所用的手工制作萤光放电管中的汞。
指令于2014年6月9日生效。欧盟成员国*迟须在2014年12月31日在国家法律中落实上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