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均为厂家生产合格商品,而且已经过厂家质量检验及公司内部质量检验。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 “ 三包 ”政策,对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软、硬件故障提供及时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承诺一、保修范围及期限
凡通过正规渠道从本公司购买商品的客户,均享受本公司提供的标准化,规范化的售后服务。以及国家产品售后服务的相关规定为原则,具体细则如下:
退货期:从产品收到之日起7天内为退货期(外观不损坏)。此条款适用台湾拓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全部商品
自产品购买之日起算依据购货发票所标注日期或送货单签收日期为准。
因产品质量问题可以无条件退货(一周内,应确保包装及产品完好)。
如顾客需要换货但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用户不愿调换其它规格型号产品予以退货。
换货期:从商品购买之日起到第1个月末(每月按30天计算)为换货期,(需符合正常质保范围)
在换货期内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并经本公司确认属实,可无条件更换同类型的产品。
如无同档次新产品,可提供更**次新产品更换,用户需补足差价,差价以更换当日市场价格计算。
维修期:一年内免费维修。
商品在正常质保范围内,我公司按上述规定执行。商品属于非正常质保范围我公司将适当收取维修费和运输费用,如遇损坏程度严重、无配件供应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无法维修的,拓普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提供维修服务。
二、非正常质保范围
A超过保修、保换有效期的;
B未按产品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C未经授权私自更改(更换)产品元件或未在指定维修处维修的;
D无维修凭证(包括购货凭证或条码不符)或维修凭证被涂改的;
E产品组件、接插件缺少、线路板严重变形、断裂、线路划伤、主板腐蚀、生锈及污迹严重的;
F维修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G产品商品条码或条码残缺不全无法辨认的;
H因其他外围产品设计**而产生匹配性不稳定的;
I因人为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三、 保修凭证
有效购货凭证(购货发票或货物签收单)。
无上述保修凭证不能确定购买日期的,如确属拓普科技有限公司所供产品,按产品所示出库日期进行保修。
四、 售后服务流程
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请按照以下的流程进行处理: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确定故障发生的原因,通知我公司售后服务部门;
如确定是产品质量问题,请及时通知我公司,我公司确认质量问题后予以维修或更换,非正常质保范围我公司收取适当的维修和服务费用;
保修范围内的产品货运费用,双方以现付方式支付各自单程货物运费,超过保修范围的货运及维修费用由送修方支付;
五、 法律适用
任何在履行本条例过程中引起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拓普科技有限公司(大陆总销售平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条款
如其他有关售后服务条例与本条例冲突,按照本条例执行。如本条例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条款将于每类每批货物的产品保证说明书一同生效,并在于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冲突时适用产品售后服务条款。本条例修订权、解释权归拓普科技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