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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 大电流发生器


9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经信委和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白皮书),并通报全省节能降耗工作情况。大电流发生器

一、2010年浙江能源状况

(一)能源生产与供应

浙江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1490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比上年增长20.3%。净调入和进口能源1521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9.0%。

1.一次能源

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共调入和进口煤炭13985万吨,比上年增长6.6%;原油2826万吨,比上年增长12.2%;天然气31.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6.6%。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基本依靠外省调入和进口。

核能与水能:全省核电总装机容量37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1.9%;年发电量25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1%。水电装机容量661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0%;年发电量19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7.4%。大电流发生器

2.二次能源

电力生产: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5728 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0%。总发电量256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1%,其中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机组发电量250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3.4%。

热电联产:地方热电联产企业年发电量172亿千瓦时,比上年减少16.1%;年集中供热量3.2亿吉焦,与上年持平。

原油加工生产:全省加工原油2832 万吨,比上年增长13.2%。生产各类成品油及石油制品2965万吨,比上年增长18.1%。

3.可再生能源

风能利用:全省已建成投产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24.9万千瓦,比上年增长9.7%。风力发电量4.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2.0%。

太阳能利用:全省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利用示范项目装机容量2.96万千瓦,比上年增长5.7倍,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92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5.5%。

垃圾焚烧发电:全省已建成投产的垃圾焚烧发电机组装机容量33.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3%。年发电量约20.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5.7%。大电流发生器

农村生物质能:全省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能中,秸秆和薪柴消费折合标准煤57.8和95.6万吨。沼气用户14.4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7240处,年产沼气1.7亿立方米,折合标准煤10.3万吨。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已达66.0%。

(二)能源消费

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686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8.3%。其中,煤炭消费13950 万吨,比上年增长5.1%;石油及制品消费2518万吨,比上年增长8.9%;天然气消费31.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6.7%;电力消费2821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1%,其中水、核、风电消费48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2.5%。

能源品种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煤炭占61.3%,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石油占22.1%,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天然气占2.4%,比上年上升0.9个百分点。水、核、风电占8.8%,比上年上升0.9个百分点。其他能源品种占5.4%,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中,**产业占2.2%,消费369万吨标准煤;**产业占72.8%,消费12280万吨标准煤;第三产业占15.1%,消费2543万吨标准煤;生活能源占9.9%,消费1674万吨标准煤。

全省1311家重点工业用能企业能源消费4510万吨标准煤,占工业用能的37.8%。总用电553亿千瓦时,占工业用电量的25.5%。大电流发生器

各市能源消费增速普遍较上年有所提高,增速均超过7%。其中,增速在8%以下的有温州、宁波、绍兴和台州;增速在8%~9%的有丽水、湖州、杭州、舟山、嘉兴和金华;衢州增速*高,为10.5%。

二、2010年浙江能源利用状况

(一)单位GDP能耗(电耗)水平

全省万元GDP能耗0.72吨标准煤(按2005价格计算),比上年下降3.2%。单位GDP能耗水平位居国内第四位,继续保持**,圆满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和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0%的节能目标。其中,**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35吨标准煤,比上年上升4.2%;**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99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4.6%;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25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0.1%。万元GDP电耗1200千瓦时,比上年上升2.0%。

(二)能源利用效率

初步测算,全省能源利用效率40.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累计提高4.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我省能源消费总量增幅总体呈下降态势,年均增长6.96%,低于全省GDP年均11.8%的增幅,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全省累计节约3500万吨标准煤。大电流发生器

(三)人均能源消费水平

全省人均能源消费3.1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1% 。其中,人均生活用能308千克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5% 。人均用电5183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6%。其中,人均生活用电586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2%。

(四)各市单位GDP能耗水平

各市均完成节能目标,其中宁波、嘉兴、台州和丽水单位GDP能耗降幅超过4%;杭州、温州、湖州、绍兴和金华的降幅在3%~4%之间,衢州和舟山的降幅在2%~3%之间。

(五)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水平

全省1311家重点用能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07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5%。大电流发生器

(六)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水平

全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重点用能行业监测的32种高耗能产品中,25种产品的单位能耗比上年下降。炼油、火电、钢铁、合成氨、电解铝等高能耗产品单耗继续保持国内同行**水平。

“十一五”期间,水泥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9.8%,平板玻璃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3.6%。火电厂供电标煤耗累计下降12.6%,热电供电标煤耗累计下降26.9%,处于国内**水平。炼油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5.4%,成为国内率先进入能耗小于50千克标油/吨的千万吨级炼油厂,炼油综合能耗位居国内中石化同类型装置**。

三、浙江省“十一五”节能降耗工作情况

“十一五”以来,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约能源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落实责任、健全法制、强化监管、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强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稳步推进。大电流发生器

(一)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

我省将节能降耗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考核,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浙江省节能目标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等配套措施,对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奖惩。

(二)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装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推进企业技术**,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至“十一五”末,全省第三产业比重由2005年39.9%提升至43.5%,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的23%和35%。

(三)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

先后发布六批《浙江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连续举办两届“中国(宁波)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组织实施《浙江省节能降耗重点项目计划》,积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工业领域累计完成省级重点节能降耗项目987个,水泥、玻璃、钢铁、硫酸等生产过程中低温余热、余压发电利用广泛应用。同时,积极推进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技术及项目应用。大电流发生器

(四)完善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

省级财政共安排节能与工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3.75亿元,支持的省级重点节能项目涉及的总投资达到125亿元。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对建筑节能重点项目进行专项补助。同时,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高耗能产业的企业进行甄别,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实施差别电价。用市场手段开展发电权交易。

(五)实施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评价制度

制定并实施《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对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用电3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不得开工和通过验收。

(六)推进新能源开发和清洁能源利用

至2010年底,全省核能、天然气、水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的总装机容量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的25.8%。目前,我省在垃圾、污泥焚烧发电、低温余热、余压发电设备研发制造、大型潮汐发电机组及大中型轴流水电机组、非晶微晶薄膜电池生产与装备制造、1.5MW以上风机研发制造等领域,多项能源科技水平已处国内**水平。

四、“十二五”节能目标与工作思路

“十一五”时期,我省节能降耗取得瞩目成效。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浙江目前正处在**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复杂多变,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明显。“十二五”期间,我省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8%的节能目标,面临着比“十一五”更为严峻的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省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能优先、结构多元、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十一五”积累的节能工作经验基础上,用统筹的理念、协调的方法来谋划和推进。坚持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机制;把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与推动节能技术进步和加强节能管理相结合,*大限度地减少能源使用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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