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的2009年第1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经对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四川、广西、重庆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84家企业生产的252种农药进行监督抽查,发现有26种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0.3%。
此次抽查中,有14种产品pH值不合格,7种产品水分含量超标,1种产品乳液稳定性不合格。农药中pH值主要用来保证商品中有效成分的稳定,减小分解,每个有效成分都有自己稳定的pH值范围。乳液稳定性项目是乳油的一个理化指标,用以衡量乳油等产品加水稀释后形成的乳液中,农药液珠在水中分散状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使乳液中的有效成分、浓度保持均匀一致,充分发挥药效,避免药害发生。pH值、水分和乳液稳定性不合格会导致农药产品质量不稳定,达不到产品的预期药效。
此外,有两种产品有效成分质量分数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农药有效成分含量是影响农药使用效果的*重要因素,使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农药,起不到预期的防治效果,直接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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