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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农业标准化为农产品质量**保驾护航

  几年来,吉林省以农业标准化的标准、检测、认证、监管、推广、信息“六大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强化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监管为重点,通过“六抓”,不断推动农产品质量**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由于运用标准化管理理念统领农产品质量**工作,全省农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吉林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得到根本抑制,农产品合格率呈持续稳步上升态势。全省九市(州)蔬菜例行监测结果表明,2008年的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4.3%,比2007年6%下降了1.7个百分点,比2005年的8.9%下降了4.6个百分点;2008年蔬菜年均合格率为95.7%,水果年均合格率为96.9%。2009年蔬菜农药残留前三次平均合格率达到97.7%,比2008年的平均值95.7%提升了2个百分点;水果**次检测合格率为99.4%,比2008年同期例行监测结果97.2%上升了2.2个百分点,比2008年平均合格率96.9%提升了2.5个百分点。目前,全省未发现因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导致的食用农产品急性中毒事件,农产品污染的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吉林省**上等农产品供应得到保障。

  一、抓标准化体系建设,夯实农产品质量**基础

  几年来,吉林省以标准体系构建和标准的示范推广为切入点开展工作。一是开展标准制(修)定工作。截止2008年末,吉林省累计承担制(修)定各级农业标准2010项,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近50项。目前,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基本框架,为农业生产实施标准化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农产品质量**监管提供了执法依据。二是开展标准实施推广工作。吉林省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载体开展标准实施推广工作。制定并出台了《吉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在农业生产中大力推广实施标准。先后建成各类各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县、场)145个,其中***3个、部级16个和省级50个,市级36个,县级40个;示范基地196个,面积达到4200万亩,占在册耕地面积的44.9%。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使标准化示范区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日益增强,农业生产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生产者标准化的意识普遍提高,为吉林省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抓检测体系建设,增强检测服务功能

  几年来,吉林省农业以“建设体系、完善设施、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目标,开展农业质检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农业部《2006-2010年国内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吉林省计划整合省内农业专业中心检测资源,以部级专业中心和省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为龙头,开展省、市、县、基层检测点四级检测体系建设工作。截止2008年底,全省农业系统共有编委批复文件的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73家,其中,省(部)级检测中心10个,市级质检中心9个,县(市、区)质检中心54个。同时设立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点10个。检测机构总人数848人。拥有检测面积24168平方米,仪器设备1561台(套),固定资产14359万元。具备承担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等九大类913种产品1626个参数的检测能力。形成了以部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基本框架。

  三、抓上等**农产品认证,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

  几年来,吉林省以三品认证为基础,以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为基本手段,以优势农产品品牌创建为目标,**推进农业品牌化战略实施。一是积极开展“三品”认证工作。截止2008年底,全省无公害产品产地认定总数达到665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总数达到2737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814个,绿色食品683个,有机食品240个。产品外销遍布国内31个省(市、区),远销30多个国家。二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一直以来,吉林省重点打“吉”字牌、特色精品牌、“长白山”牌和绿色牌,积极树立吉林农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和形象。吉林省皓月鲜冻分割牛肉、吉粮牌大米等一批上等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中国品牌榜上有名。吉林“鼎吉”大米、新开河人参8个产品荣获中国品牌农产品称号。全省累计880个上等**特色农产品被省政府认定为“吉林品牌农产品”。品牌产品创建,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效益。近年来,吉林省采取“整合小品牌,打造吉林农产品大形象”的农产品整合思路,推出了吉林“鼎吉”大米和“吉林长白山”人参两***。通过品牌整合工作,打造了吉林绿色上等大米、人参良好形象。三是**加强了农产品商标注册、原产地域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吉林“鼎吉”大米和吉林长白山人参作为省政府品牌整合战略的成果,被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为证明商标,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梅花鹿鹿茸、中国吉林林蛙油等24种产品被国家批准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梅河大米等6个农产品被国家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由于加强了品牌建设,目前全省“三品”和品牌等品牌农产品已占出口农产品的95%。

  四、抓源头治理,把好农产品生产头道关口

  吉林省从“产地环境”和“投入品”抓起,开展了生产源头治理工作。一是把好产地环境关,开展了“三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评价和“三品”基地污染监控工作。目前全省共监测51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2个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完成对3200万亩耕地的环境监测和评价,依法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350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366.1万元。基地质量环评和监测为农产品“产地划区制度”实施和产品无害化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二是把好投入品质量关,**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为规范农资经营秩序,从源头上净化农资市场,我委每年都在年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春耕“打假护农”行动,通过对农资生产企业、经营主体监管,从源头把住产品质量关和市场准入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以农药整治为突破口,在国内率先建立了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截止2008年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749个,取缔各种非法摊点8个,累计完成检验土壤、植株样品12万余个,肥料样品8207个,种子样品近3000个,农药样品1000余个,农药药效田间试验500个;查出不合格样品2210个;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9671个次,查处各类案件886起,结案697起,查获种子、农药、肥料等非法农资41.39万公斤,挽回经济损失2673.58万元。

  五、抓产品监管,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

  吉林省以蔬菜为切入点,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开展“基地”监控和“市场”监督工作,实现对蔬菜质量**的“双重”监管。一是对蔬菜生产环节进行标准化全程监管,探索产地准出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开展了对生产者农药使用和生产档案记录的指导培训和对基地蔬菜实施质量**准出性检验与监测。几年来累计抽检基地蔬菜样品4000多个,检测评价无公害蔬菜样品1700多个。二是对蔬菜流通环节进行入市监管,探索蔬菜市场准入机制的建立。2007年,省农委在省财政支持下,为全省1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了10台多通道农残快速检测仪,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测点,开展蔬菜市场准入自检。2008年,又划拨了检测专项资金开展市场准入性检测工作。三是开展例行监测工作。自2005年起,吉林省启动了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建立了“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开展了对全省9市(州)和60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目前累计抽检蔬菜、水果、人参、食用菌等样品7303个。

  六、抓监管体系建设,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建立依法行政氛围。省农委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了23项部门规章,组织编写了《吉林省农业标准汇编》,并细化形成相关实施办法。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十项”监管制度。为落实《农产品质量**法》,吉林省初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产地划区、档案记录、标识管理、例行监测、基地准出、市场准入、产地追溯、企业诚信、信息发布和责任追究十项监管制度,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执法依据。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吉林省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督员制度。在全省农产品质量**管理、推广、科研、院校、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企业、市场选派千名“农产品质量**监督员”,**开展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活动。四是初步建立预警系统和监管信息平台框架。通过农产品质量**信息上报和汇总,进行日常综合分析,进行预警发布,并据此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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