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编制说明
(2010年8月8日)
一、电力**工作规程编制概况
1.电力**工作规程任务来源
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下达的《电业**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标制定计划(20067274-Q-524)编制。由国内高压电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考虑到其适用范围不仅只局限于电力行业,因此将标准名称改为《电力**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2、电力**工作规程编制过程
接到国家标准委下达的标准制定任务后,标委会秘书处开展了准备工作,包括确定编写原则和适用范围;到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公司等单位开展调研。
在制定工作过程中,适逢750kV输变电工程投运和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启动、建设并投运。为了将750kV、特高压交直流工程的**技术以及近年来的新设备、新技术纳入到本标准之中,体现当前的电力**管理水平,相关电力企业结合特高压工程的建设进行了科研、试验、理论计算等专项工作。经过几年的建设、运行的经验积累,到2009年底, 750kV、特高压交、直流的相关**要求,包括**距离、作业工具绝缘长度等已形成相关技术文件,体现适应目前形势下电力**管理水平的条文也经过了实践和验证。具备了国家标准制定的基础。
2010年3月,标委会正式启动了国标制定工作。
2010年5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电力**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编制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由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成。会议明确了标准的编制原则、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
2010年6月,标委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工作组**次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安规》(初稿)**稿的起草思路及条款主要内容,对框架层面的意见达成一致。
2010年6月至7月,工作组内部对《安规》(初稿)**稿进行了反复地意见征求和反馈。并形成了《安规》(初稿)第三稿、第四稿。
2010年7月标委会在云南组织召开了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对《安规》(初稿)第四稿进行了逐条讨论,初步形成了安规征求意见稿。
2010年8月初,标委会在浙江组织召开了第四次工作会议,对《安规》(征求意见稿)的格式和文字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会后,工作组向标委会提交了《安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2010年8月,标委会和中电联分别向标委会委员、电力企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标准起草电力**工作规程单位及人员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