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作规程标准主要编写内容
本标准共设12章 ,合计290条,设有10个附录。主要编写内容说明如下:
前言
【说明】明确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及标准的提出、归口、起草单位。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章重要内容说明:
电压等级(原为:250V)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下者。
【说明】根据GB/T 2900.50-2008 电工术语 发电、输电及配电 通用术语的规定对低压的定义作了修改,用于配电的交流电力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为低压,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为高压,
4、总 则
(本章6条)
本章主要内容:
4.1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生产条件、**设施、**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4.2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健康状况、必要的电气知识、业务技能、**生产知识。)
4.3 其他要求(明确各类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等时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明确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实施细则和补充条款、在**工器具使用前应确认合格。)
本章重要内容说明:
4.3.3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说明】明确了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内工作参照本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开闭所、高压配电站(所)是由母线、开关柜或由母线、开关柜、变压器组形式组合的配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