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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宣布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韩洁、王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我国自1999年11月1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当前我国社会经济面临的新情况,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符合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1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