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装置及其运行维护
1概述 电气设备的任何部分与大地(土壤)间作良好的电气连接称为接地。
接地是确保电气设备正常工作和可靠防护的重要措施。电气设备接地通过接地装置实施。接地装置由接地体和接地线组成。与土壤直接接触的金属体称为接地体;连接电气设备与接地体之间的导线(或导体)称为接地线。
2接地的类型
(1)工作接地为满足电力系统或电气设备的运行要求,而将电力系统的某一点进行接地,称为工作接地,如电力系统的中性点接地;
(2)防雷接地为防止雷电过电压对人身或设备产生危害,而设置的过电压保护设备的接地,称为防雷接地,如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
(3)保护接地为防止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将其金属外壳对地电压限制在可靠电压内,避免造**身电击事故,将电气设备的外露可接近导体部分接地,称为保护接地,如:
①电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和其他电器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②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③配电、控制和保护用的盘(台、箱)的框架;
④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构架、接线盒和终端盒的金属外壳、电缆的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
⑤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或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⑥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或钢筋混凝土杆塔的钢筋以及杆塔上的架空地线、装在杆塔上的设备的外壳及支架;
⑦变(配)电所各种电气设备的底座或支架;
⑧民用电器的金属外壳,如洗衣机、电冰箱等。
(4)重复接地在低压配电系统的TN-C系统中,为防止因中性线故障而失去接地保护作用,造成电击危险和损坏设备,对中性线进行重复接地。TN-C系统中的重复接地点为:
①架空线路的终端及线路中适当点;
②四芯电缆的中性线;
③电缆或架空线路在建筑物或车间的进线处;
④大型车间内的中性线宜实行环形布置,并实行多点重复接地;
(5)防静电接地为了消除静电对人身和设备产生危害而进行的接地,如将某些液体或气体的金属输送管道或车辆的接地;
(6)屏蔽接地为防止电气设备因受电磁干扰,而影响其工作或对其它设备造成电磁干扰的屏蔽设备的接地。
3电气设备接地技术原则
(1)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可靠,各种电气设备均应根据国家标准GB14050《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可靠技术要求》进行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线除用以实现规定的工作接地或保护接地的要求外,不应作其它用途。
(2)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应使用一个总的接地体,按等电位联接要求,应将建筑物金属构件、金属管道(输送易燃易爆物的金属管道除外)与总接地体相连接。
(3)人工总接地体不宜设在建筑物内,总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满足各种接地中济小的接地电阻要求。
(4)有特殊要求的接地,如弱电系统、计算机系统及中压系统,为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小电阻接地时,应按有关专项规定执行。
4接地装置的技术要求
(1)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
①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的接地体应水平敷设。其接地体采用长度为2.5m、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或厚度不小于4mm的角钢,或厚度不小于4mm的钢管,并用截面不小于25mm×4mm的扁钢相连为闭合环形,外缘各角要做成弧形。
②接地体应埋设在变(配)所墙外,距离不小于3m,接地网的埋设深度应超过当地冻土层厚度,济小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③变(配)电所的主变压器,其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要分别与人工接地网连接。
④避雷针(线)宜设独立的接地装置。
(2)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
①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金属管道和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均应接地,并在管道接头处敷设跨接线。
②在1kV以下中性点接地线路中,当线路过电流保护为熔断器时,其保护装置的动作可靠系数不小于4,为断路器时,动作可靠系数不小于2.
③接地干线与接地体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个,并在建筑物两端分别与接地体相连。
④为防止测量接地电阻时产生火花引起事故,需要测量时应在无爆炸危险的地方进行,或将测量用的端钮引至易燃易爆场所以外地方进行。
(3)直流设备的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