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周转容器通用规范SJ/T 11277 - 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一、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热塑性、热固性导(静)塑料材料和静电耗散塑料材料,经注塑或热成型加工或组装成的各种防静电周转容器(以下简称周转容器)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产品用周转容器的研究、生产和交付。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济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 -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043 - 79 塑料简支梁冲击试验方法
GB 1410-89 固体电工绝绷材料体积电阻率及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GB 1633 - 79 热塑性塑料软化点(维卡)试验方法
GB 2828 -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282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 11210 - 89 硫化橡胶抗静电和导电制品的电阻测定
SJ/X3216 -89电子产品防护、包装和装箱等级
三、定义
3.1静电全衰期限 decay time ofcharge
周转容器材料按规定条件产生的静电电位衰减到起始电位的10%时所城的时间。
3.2冲击强度 shockstrength
使试样受到冲击弯曲而断裂,试样单位面积的冲击即为冲击强度。
3.3 维卡软化温度 Vickasofttemperdture
热塑性塑料置于液体传热介质中,在规定的负荷及规定的等速升温条件下,试样被1平方毫米压针关压入1MM深度时的瘟度。
四、分类
4.1 分类
4.1.1 周转容器品种
周转容器依据期结构式样和使用方式分为下述三种:元件盒、周转箱、固定式和可移动式周转架。
4.1.2 周转容器的类别
周转容器依据其防护静电能力分为下述三类:静电屏蔽类、导(静)电类、静电耗散类。
4.2 命名
防静电周转容器的分类:静电屏蔽类、导(静)电类、静电耗散类。
五、要求
5.1外观质量
周转容器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裂缝、无气泡、但允许有轻微的波纹和脱膜剂造成的轻微斑痕。
5.2 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5.3 防静电性能
5.3.1 表面电阻率及体积电阻率
A.静电屏蔽类 B.导(静)电类 C.静电耗散类
5.3.2 表面电阻均匀度
在同一类产品中,同一批次抽检,在被帛检的产品其不同部位3~5处的表面电阻值均匀度,分A、B、C三个等级。
A级:同一件制品测得表面电阻值指数差距在一个数量级内,即值差不超过10的1次方
B级:同一件制品测得表面电阻值指数差距在二个数量级内,即值差不超过10的2次方
B级:同一件制品测得表面电阻值指数差距在二个数量级以上者,即值差不超过10的2次方以上者
5.3.3 静电全衰期
按6.4.2.2规定的方法对周转容器材料试样进行试验,其静电耗散类不得大于10.0S;导(静)电类不得大于2.0S
5.4物理机械性能
六、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试验应在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45%-75%,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空气中无导电尘埃且无外界强电磁场的环境中进行
6.2 取样条件
外观及尺寸检验直接在制品上进行,防静电性能检验在制品上或试样上进行,物理机械性能检验,可在板边10MM以上的任意地方截取试样进行,试样应平整,无气泡、裂纹、分层明显杂质和加工损坏等缺陷。
6.3 主要测量器具及设备
6.3.1 高阻计,误差为±10%
6.3.2静电衰减测试仪器,测试电压:0~±5000V,时间分辨率:0.1S,显示时间:0~1000S;
6.3.3 温度计,分辨率为1℃;
6.3.4摆锤式简支梁冲击试验机,其总的能量损耗小于总能量的1%;
6.3.5 分析天平,感量为0.1MG
6.3.6 恒温箱、温度误差为±2℃;
6.3.7 湿度计,会辨率为1%(RH)
6.4 防静电性能检验
6.4.1试样制备
直接在样品上测试或按6.2取样,取边长为100MM的正方形试样3块.
6.4.2 检测步骤
6.4.2.1 电阻率
表面电阻率按GB11210规定进行试验,体积电阻率按GB 1410 规定进行测试。对静电屏蔽类、导(静)电类周转容器的材料,试验电压应为10V;对静电耗散周转容器的材料,试验电压就为100V。试验结果应符合5.3.1要求。
6.4.2.2 静电全衰期
测量时,将试样置于静电衰减测试仪的测试基板上,测试基板充电到±1000V后,将试样通过接地极板对地放电到±100V时所需的时间,即为静电全衰期,应符合5.3.3的规定.
6.5冲击强度的试验
6.5.1 缺口冲击试验
按GB1043规定进行测定,应符合规定.
6.5.2简易冲击试验(跌落试验)
适用于整体注塑成型的箱、盒(盘)类周转容器,将箱体(盒、盘)的底平面距混凝土地面1M的高度自由跌落,箱体不得出现碎裂。
6.6 耐热性能尺寸变化率测定
6.6.1试样制备
取厚为1.5MM,边长为120MM的正方形试样3块,分别沿板材纵、横向作线长为100MM的垂直平分线。
6.6.2 检测步骤
将试样测量所规定的距离后,置于温度80±2℃恒温箱内蒙古自治区3H(或在鼓风的条件下保温1H)后取出,立即观察外观,应符合5.1要求。并在室温下,至少冷却2H,分别测量所规定的距离,**到0.5MM,按公式计逄其尺寸变化率。
6.7 维卡软化温度测定
6.7.1 试样制备
取厚度为3MM,边长为10MM的正方形方式样6块,每2块为一组
6.7.2 检测步骤
按GB 1633有关规定测量其维卡软化温度,应符合规定
6.8 耐老化性能检测
6.8.1 试样制备
同6.4.1方法
6.8.2 检测步骤
将试样放入温度为60±2℃的恒温箱中,168H后取出在常下恢复72H,其外观和防静电性能应符合规定
七、质量评定程序
7.1检验责任
检验工作由制造厂检验部门负责进行.
7.2 组批
用同一材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班组经连续8H生产的同一种产品为一批,一次交货可由数批组成。
7.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
7.4 检验项目
逐批检验的项目为防静电性能测试(静电全衰期除外)和外观、尺寸检验。
周期检验的项目为本规范所列��除逐批检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
7.5 逐批检验
逐批检验实行抽样检查
7.5.1 外观和尺寸检查按 GB 2828中规定的一般检查水平Ⅱ、AQL为2.5,使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防静电性能检查每批以3只样品进行,并在经外观及尺寸检查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7.5.2 判定规则
逐批检验的其尺寸及外观其AQI为2.5,防静电性能抽查的3只样品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超出上述规定的批次为不合格批。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批,不得出厂。
7.6周期检验
7.6.1连续生产的产品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周期检验:A、新产品投入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如基础材料和附加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7.6.2 抽样及合格判定规则
周期检验的样品必须从逐批检验合格的批次中随机抽取.
周期检验采用 GB2829,选择判别水平3,使用二次抽样方案,规定不合格质量水平80,查出合格判定组数.
7.6.3 检验顺序
检验项目与顺序无关,各项检验应以规定数量的不同样品进行.
7.7质量争议
用户有权根据本规范的规定查验产品的质量.
当用户与制造厂发生质量异议时,可提请弟三方(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八、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 周转容产品标志
产品上应有制造厂商的商标
8.1.2周转容器产品包装箱标志:A、制造厂名称、厂址;B、产品名称和编号;C、制造成月及生产批号;D、本规范编号;E、“怕雨”、“易碎物品”等符合GB191 规定的储运图示标志。
8.2 包装
产品的防护和包装为SJ/Z3216中规定的8级,装箱也为8级。成套装箱文件应包括: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成套装箱文件应装入防水袋中,并装在开箱后的明显部位。
8.3 运输
包装好的产品可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但应防止雨淋、暴晒、沾污、重压和损坏。
8.4贮存
包装好的产品,应贮存在在环境温度为-5℃-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距热源不小于2M,通风良好库房中。
8.5保质期
自发货之日起,在规定条件下贮存,保质期不低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