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室新风要求按《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规定:乱流洁净室新风量不小于总风量的10%—30%;单向流洁净室新风量应不小于总风量的2%—4%。当然也可以根据洁净室的具体功能而定,例如动物实验洁净室因除臭需要原则上应全部采用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