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1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对REACH法规的修订法规(EU)No453/2010。修订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数据表的符合性要求,及生效时间。
为此,记者咨询了相关领域的专家。据介绍:(1) 自2010年12月1日起,附件I替代原来REACH法规附件II;
(2) 自2015年6月1日起,本法规的附件II替代原REACH法规的附件II;
(3) 截止2010年12月1日,提供混合物及符合符合新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条款61(2)的物质的供应商,需要提供符合本法规附件I的**数据表;
(4) 截止2015年6月1日,提供符合CLP法规条款61(2)条款的混合物的供应商,需要提供符合本法规附件II的**数据表,此外,还需提供CLP法规的分类。
相关领域专家提醒广大企业,为符合REACH法规条款31(9),在2010年12月1日前投放市场的未按照CLP法规进行再包装和标签的物质,**数据表需要在2012年12月1日符合本法规附件I;在2015年6月1日投放市场的未按照CLP法规进行再包装和标签的混合物,**数据表需要在2017年6月1日符合本法规附件II;而提供给下游用户再使用的混合物需要在2012年11月30日前提供符合本法规附件I的**数据表。相关企业应积极与有关专业的检测机构合作,以确保出口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