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2.0 修订报告出台 管控级别大幅提升
RoHS *新修订报告出台
2009底,欧盟议会议员提出一份修订报告,针对此前由欧盟执委会公告的RoHS修正草案—2008/0240(COD)进行大幅修订。依据此修订报告,RoHS将扩大管制范围及在电子电气产
品中新增更多有害物质的限制,指令管控力度将大幅提高。
管控范围扩大
修订报告提议RoHS指令涵盖所有电子电气产品,而不是局限在某些指定的产品范围中。因
此,指令附录I新增了第11大类——其它未包含于上述10大类中的电子电机产品,删除附
录II逐项细列的产品清单,此举目的在于所有EEE产品均须受RoHS所规范,而并不仅仅局限于附录II 列出的这些产品。特别提出EEE产品的电源线、耗材及其配件,亦需受RoHS
指令所管控。
新增7 项限制物质
新修订草案中附录IV的B部份新增7项限制物质,其浓度限值均为0.1%(即1,000ppm)。
新增的限制物质分列如下:
1. 溴系阻燃剂
2. 氯系阻燃剂
3. 聚氯乙烯(PVC)
4. 氯系塑化剂
5.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6. 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BBP)
7.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7种优先关注物质
新修订草案中附录IV新增一系列“电子电气产品中优先关注的有害物质” ;这些物质可能对人体或环境造成危害。执委会之后也会审视这些“优先关注物质”,及考虑是否将之放入附录III的限制清单中,以逐步淘汰这些物质。这批优先关注物质如下所示:
1. 砷的化合物
2. 铍及其化合物
3. 三氧化二锑
4. 三氧化二镍
5. 双酚A
6. 溴系阻燃剂外的有机溴化物
7. 氯系阻燃剂及塑化剂外的有机氯化物
欧盟执委会对于此份修订报告的评估时间表如下:
2010.05.04:修订报告被欧盟执委会采纳,并进行一读程序
2010.05.18:欧盟执委会全体会议(暂定日期)
此份修订报告一旦正式通过,势必对电子业界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