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回收與環境保護
在法國巴黎,一般家庭的廢棄物由市府全權處理,工商業者的廢棄物則是由企業本身按規定自行處理。廢棄物回收應該將可燃物與不可燃物分別歸類,再考量*兩全其美的處理方式。不過目前在廢棄物處理場,多半直接將塑膠、紙等類於大型焚化爐內混合燃燒,產生的煙灰經過濾後,產生的水蒸汽可廢熱回收成能源,廢塵則作為道路建設之用。
燃燒垃圾所產生的熱源,提供巴黎市內地下道、圖書館、美術館等公共設施及簽約付費的一般家庭使用之暖氣來源,夏季則轉換成冷氣所需之電源,幾乎是燒六個人的垃圾量可以產生一個人所需要的暖氣用量。
法國歷史悠久,自然而然擁有許多古董級以上的民生日用品,因此在回收環保的理念使然,流傳下來的舊器皿通常是能用則用,不能用則修好來用,儘量不任意丟棄。二手貨價格便宜,品質也未必比新品差,相當能夠迎合法國人的需求。代代相傳的古董餐桌椅,從它的斑駁中也足以回顧過往的種種歷史痕跡。
法國的二手貨回收再利用,源起於幫助家園毀於戰爭中流離失所的難民,由神父率先提供免費的食物援助,演變到 1954 年由各家庭募集不要的物品再流通到二手貨回收站,直到今天,還是有許多的人在二手貨中找到樂趣和驚喜。二手貨現在幾乎是橫掃於全世界,光是在法國就有將近 150 家左右的二手貨回收站。
二手貨回收站裏貨品應有盡有,包括廚房用品、衣服、家具等,都是免費捐贈運集而來的。賣二手貨的所得,除用來支付賣場房租和員工薪水之外,*主要營業目的還是以救濟貧困為宗旨,錄用員工也以失業者列為優先考量的人選。
法國相當注重兒童對生態的認知教育,有些都市特別安排攝影或繪畫課程,來引導小朋友認識自然和古蹟的淵源。培養從小即對自己所處的社會和環境有進一步的瞭解,將來才能以比較宏觀的角度,來解決所面臨的各種自然生態與環保的問題。
日本在近十年來,制定相關法規以積極推動垃圾減量及回收。平成三年修正「廢棄物處理及清掃相關法律」,並制定「促進利用再生資源相關法律」來規範執行資源之回收利用。日本資源大部份仰賴進口,因此必須致力於生產、流通、消費等不同階段性的資源有效回收再利用。平成五年,因應地球溫暖化、廢棄、臭氧層破壞等問題,分別制定「省能回收支援法」及「環境基本法」,支援企業自主性執行回收行動,以達成減輕地球環境負荷的終極目的。平成七年制定「容器包裝回收法」並從平成九年開始依法施行。今年五月又制定「家電回收法」,可以說在回收相關法規的制定上達成劍及履及的世界級水準。
東京都的垃圾處理方式分可燃與不可燃;可燃垃圾經燃燒成灰,不可燃垃圾則經分解碎化,*後綜合掩埋。東京都分 23 區,平成八年的垃圾量是 413 萬噸,垃圾處理費用占都內總經費預算的 4% ,也就是說一年每個人稅收中有曰幣 25,000 圓是支付垃圾處理費。這都是大量生產、大量消費所產生的後遺症。
為了減輕垃圾的壓力,平成八年開始針對產業界,採取垃圾付費處理的措施。平成九年四月,東京都特別制定「東京法則」的資源垃圾新規制。此新規制分成兩個系統;一個是將民間現行每週收集垃圾的次數由三次減為二次,一個是企業自行回收商品包裝容器再利用。此規則從開始實施到平成十年,平均可削減 11.7% 的垃圾量,垃圾回收中又可產生 20% 的資源,無形將又減少 9% 的垃圾量。結合都民、企業及政府機關共組資源回收循環社會體系,以減少物慾少購買 (Reduce) ,循環使用不丟棄 (Reuse) ,資源回收再利用 (Recycle) ,來達成節能環保的共識。
十九年前有感於垃圾對環境破壞所產生的危機意識,名古屋市民組成「中部市民資源回收會」,八年前成立資源回收站。原先只有兩處回收站,後來在飲料廠商的財力支援下,於超市等地先後成立了將近 30 處回收站,由民間回收業者負責定時回收再生,確實達到垃圾減量的功效。現代化生活中,家電扮演極重要的地位。從 2001 年 4 月起,家電製造業者將在法律的規範下,擔負產品回收及回收再利用等義務。
由於辦公室產生大量的廢紙,因此於平成九年四月開始推動廢紙回收製成再生紙。然而使用再生紙往往牽涉到紙質和紙感,以及印刷上機器耗損及成本等問題,造成使用者意願一直無法大幅提昇。
其實日本自江戶時代即有回收的概念與行動,諸如有機肥料的回收灌溉,酒桶、味噌桶等之回收再利用等。長期以來,在大量生產帶動高所得高消費的商業化行為之下,物慾泛濫、過度包裝,腐蝕了宇宙的整體的自然生態。近年來,由於整個自然生態的遽變,促使人類在享受高度物質生活水平中,強烈感受到來自大自然反撲的一股覺醒,唯有懸崖勒馬,在使用有限的資源中,付出更多的關懷與疼惜,才能與我們生息與共的自然共締美好的明天。
台灣在國際化的互動中,民間也衍生許多熱心公益的環保團體,大力推動回收環保的信念與活動。如果有政府相關法規的依循與規範,在國民教育水平趨向高學歷的情況下,台灣執行節能回收環保的成效絕對是不落人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