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环保系统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青岛市环保局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和《省环保局关于印发<环保执法优良案卷评定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从今年8月份开始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参加这次活动的有各分局、五市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委托的执法单位。近日,全市环保系统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在即墨市结束,共有24个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优良案卷,14个单位荣获优良组织奖。
为了开展好这项活动,青岛市环保局专门制定并印发了《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并请市法制办专家作评委,对全系统的环境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程序、格式和内容进行了指导;各单位对此活动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标准》要求进行了精心准备,**做好参评的各项工作。按照活动要求,全系统共有71个案卷参加了评查。
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全系统环境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同时对于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建立规范的案卷评查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