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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将结束旧有食品安全标准重复又乱的问题

              《食品安全标准“十二五”规划》将结束旧有食品安全标准重复又乱的问题

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食品安全事件一次次走进公众视野,从知名火腿肠里的瘦肉精,到合资奶粉里的砷、铅、铬超标,餐桌安全已经成为老百姓*关心的话题之一。而食品安全标准陈旧且不统一,监管力度不足,是许多专家分析中,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症结。

我国现行的食品标准分为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个大类,颁布部门也不尽相同。一枚小小的苹果,身上背着分别来自农业、林业、商检、商业、轻工、供销6个主管部门的不同标准。在五花八门的标准中,相互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黄花菜,按照卫生部关于干菜类食品的卫生标准,黄花菜的含硫量不能超过0.035毫克/千克。如果对于同样一种食品中同样一种成分,却有全然不同限定标准,你该听谁的呢?标准不一致会造成多部门打架,在日常生活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混乱,对生产厂家也是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食品安全法》才得以出台,对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协调分工进行明确,也为标准的清理和统一创造了条件。在日前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表示,截止到2013年底,将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进行清理,截止到2015年底,对相关标准进行废止,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除了标准交叉,相互矛盾之外,困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另一大问题,就是许多标准超期服役。

昨天,卫生部网站刊出声明,就《食品安全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征求的截止日期是228号。就征求意见稿来看,我国十二五期间将完成对旧有标准的**清理、整合与提高。
《食品安全法》将结束旧有食品安全标准重复又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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