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行业目前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幼稚产业发展阶段,根据WTO的条文,在发展中国家可以受到一定保护,但是近日美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中国为风电设备制造商非法提供补贴,无故让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对此,我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昨日针锋相对指出,中国有关发展风能的措施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美国的指责毫无根据。圣诞期间传出这样的传闻,对于两国人民相信都不是一个好消息。
中方否认发展风电措施非法
12月22日,美国在世贸组织就中方风能有关措施提起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为发起贸易诉讼迈出**步。美国贸易官员认为,中国政府发放补贴要求风电制造商仅采用国产零配件,违反了WTO规则。
12月23日,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发展新能源,以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有关发展风能的措施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
同时,该负责人指出,中方对美方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表示高度关注。中方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处理,并保留相应的权利。
据了解,我国风电产业发展迅速,5年时间已由世界第十位跃居**位。国���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预计,今后十年每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仍可保持在1500万-2000万千瓦的水平。到2015年,中国的风电装机容量约9000万-1.5亿千瓦。目前,我国大型风电设备商包括新疆金风科技、华锐风电和东方电气等。美国通用电气和联合科技等风电涡轮机制造商也看好中国风电市场的发展,并急切角逐中国快速成长的市场。
美国通过寻求WTO磋商,开启了60天内通过协商化解分歧的进程,倘若上述努力失败,美国可能向WTO争端解决小组申请聆讯。
风电属幼稚产业可适当保护
对美方指责,我国专家认为,风电产业属幼稚产业,可进行适当保护。
白明表示,首先,风电设备是一种新能源、清洁能源,符合全球低碳经济发展潮流。对我国来说,与火电、水电等相比,风电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并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一定的措施进行扶持。
WTO同样存在对发展中国家幼稚产业保护的条例。据了解,WTO对幼稚产业保护进行如下界定:允许一个国家为了建立一个新工业或为了保护刚建立不久、尚不具备竞争力的工业而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对于被确认的幼稚产业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或实行进口许可证等方式加以保护。
其次,白明认为,任何国家都会对本国的商品有所倾向。“即便是贸易自由度较大的美国也是如此,美国就在去年年初通过一个优先购买美国国货的条款,更何况是发展中国家。因此,这是一个国际惯例,同样的情况下,任何国家都会优先使用本国的东西。”白明认为,我国对风电这种新兴产业的扶持,受益的将是全人类。
幼稚产业保护
幼稚产业保护是指某一产业处于发展初期,基础和竞争力薄弱,但具有潜在比较优势,如果采取适当保护性政策进行扶持,将对本国经济发展产生重要作用的产业,对此,国家需要采取过渡性保护的政策。
专家分析:新兴产业摩擦或更多
对美方将我国扶持风电产业政策诉诸WTO一事,白明指出,目前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正向新兴产业发展,“未来高附加值产业面临的贸易摩擦将增加,国内企业应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
白明表示,以前贸易保护案件“双反”形式较多,涉及战略新兴产业贸易补贴的案件较少。因此,市场上存在“产业越**,面临的贸易摩擦将越少”的观点。不过,白明指出,出口产品越往高处走,贸易摩擦也可能越严重。“我国主要出口市场是欧美发达国家,以往出口低端产品与当地互补。而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上,则有可能与欧美国家的竞争更加激烈。”
因此,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不要光埋头提高技术水平,还要抬头看路,看到可能出现的阻碍。同时,在进入市场前,多花时间和成本调查当地市场,让进入市场的难度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