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托检验标准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纸托其物料的进料检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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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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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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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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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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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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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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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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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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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产品的*大重量和*小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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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电脑结构档数据,小于100g按±5g反之为±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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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标准范围的判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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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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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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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标卡尺
钢尺、直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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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偏差*大的被验物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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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型腔尺寸允许误差不超过±2MM
②非型腔尺寸允许误差原则上不超过±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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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号尺寸超过标准公差测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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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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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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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观测,记录被检验物整体的颜色性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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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批次产品颜色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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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批次产品颜色有较大差异判定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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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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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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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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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大尺寸在5MM以下(黑色在2MM以下)数量不允许多于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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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注意一项判不合格;
①杂物*大尺寸大于5MM;②黑色杂物*大尺寸大于2MM;
③杂物数量多于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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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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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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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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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产品不允许有透光裂缝;
② 不透裂痕长度小于10MM,数量小于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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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注意一项判不合各:
① 产品有透光裂缝;
② 不透裂痕长度方向超过10MM,数量多于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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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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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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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眼左径在φ2MM以下,数量不多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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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注意一项判不合格
①孔眼直径在φ2MM以上; ②数量多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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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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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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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测水湿度仪;
② 烘房电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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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湿度仪直接测试;
②验量产品称重时放入烘房70℃状态烤60分钟后重量,
X:=(1-M1/M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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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率在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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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超过10%视为不合格;
②小于6%可视其脆性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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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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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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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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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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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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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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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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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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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量水后无吸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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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量水后无吸水现象,10分钟后无透湿、变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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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产品有吸水现象;
②10分钟后有透湿、变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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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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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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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房湿度仪天平式电子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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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
纸托内注水到可露水体积的2/3处,12H后观察;
方法二:
纸托置于烤房70℃状态60分钟烘烤后称重量于90%的湿度状态下2H后称重;
公式:
Ψ=(1-M0/M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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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加吸水不超过8MM;
② 无渗漏;
③湿度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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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任意一项视不合格
①超过8MM;
③ 渗漏;
③超过10%视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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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0为测试前的质量,M1为测试后的质量,X为干温度,ψ为防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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