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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采集技术要求的公告

 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采集技术要求的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现批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

  该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转自:http://www.instrument.com.cn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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