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筛查是减少出生缺陷、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的三级预防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儿**筛查工作,卫生部于2008年开始对2004年印发的《新生儿**筛查技术规范》进行修订。经多次研讨并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及卫生部相关司局意见,形成了《新生儿**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范(2010版)》)。
《技术规范(2010年版)》由六个部分组成: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主要对筛查机构、诊治机构、人员和设备要求以及技术流程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和修改。与2004年版的技术规范相比,《技术规范(2010年版)》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是强调了新生儿**筛查中心的设置必须符合《新生儿**筛查管理办法》的要求;
二是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中增加了“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内容,强调“血片采集步骤”中的生物**,以及明确了“合格滤纸干血片”的内容;
三是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中强调了实验室硬件和软件的建设,筛查实验室必须符合《新生儿**筛查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在苯丙氨酸的检测方法上增加了串联质谱法;
四是在《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中,更加明确了“机构设置”、“人员要求”和“机构与人员职责”,增加了“召回制度”,在诊断方面,增加了“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BH4D)”内容;
五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更明确具体,并新增加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六是《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增加了随访及康复环节的内容、以及技术流程与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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