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分析仪分析材料时取样方法
1、元素分析仪分析钢铁的化学成分熔炼钢分线盒产品分析的试样,必须在钢、铁液或钢铁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试样应均匀一致,能充分代表每一熔炼号(或每一罐)或每批钢材的化学成分,并应具有足够的数量,以满足全部分析要求。
2、元素分析用试样样屑可以钻取。刨取,或用某些工具机制取。样屑应粉碎并混合均匀。制样取屑时,不能用水、油或其他润滑剂,并应去除表面氧化铁皮和脏物。产品钢材还应去除脱碳层、渗碳层、涂层、镀层金属或其他外来物质。
3、当用钻头采取试样样屑时,对熔炼分析或小断面钢铁产品分析,钻头直径应尽可能的大,至少不少于6mm;打断面钢材产品分析,钻头直径不应小于12mm。
4、供仪器分析用的试样样块。使用前应根据分析仪器的要求适当地予以磨平或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