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农〔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科技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方科技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根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本地方的项目申报工作。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申报工作。
二、科技部和财政部委托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受理相关申报工作。2012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推荐单位申报时间以上传电子版推荐材料时间为准。
三、联系人及电话
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童海燕、王敬华、孙传范,
、68511682、68511912。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霍季春、胡京华,
、58881411。
财政部农业司:丁丽丽、李 超,
、68551432。
附件: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