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起,环保部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有关省市开展2017年度**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日前,环保部通报了2017年**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进展。其中,济南市章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提供该企业停产的“假证明”,被环保部通报。
通报称,护套电加热器“济南市章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提供该企业自2016年12月29日停产至今的证明。检查发现,该企业1号、2号烧结机2017年1月11日至2月1日仍在生产。”据悉,目前督查组已将发现的有关问题移交地方处理。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立即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经查,闽源钢铁有限公司以“高炉的**问题”为由,自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2月1日一直未**停产,由于章丘区经信局对环保相关政策理解不透,未经深入调查,即出具了企业停产的证明。
对此,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护套电加热器并安排区环保局对企业违法生产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同时,章丘区政府将严格按照环保部工作标准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对全区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持续加大环保力度,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更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电缆网小编查阅资料发现,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曾因为违法排污行为被实施按日计罚,处以150万元罚款,这是当时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处罚额度*高的环境案件,也是济南当时开出的*大的一张环保罚单。早在2015年1月23日,闽源钢铁就因2号烧结机外排烟气中烟尘浓度超标而被市环保局依法立案,处以罚款 10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月27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来此复查发现,2号烧结机外排废气中烟尘浓度达到55.7毫克/立方米,超过《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中规定限值的0.86倍,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考虑到2月1日至14日该公司相关设施因升级改造停运,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计罚天数15天,处以150万元罚款,开出了天价环保罚单。
在闽源钢铁有限公司官网中发现,闽源钢铁有限公司全称为济南钢铁集团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是在原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钢铁明星企业,护套电加热器公司位于山东省章丘市枣园镇工业园,齐鲁交通命脉——济青公路厂前经过,济青高速公路,国道309线邻厂平行而过,闽源钢厂占地面积660000平方米,职工人数达2000多人,钢厂总投资7.8亿元,**期投入3.8亿元,年产铁200万吨,钢180万吨,棒材150万吨,产品畅销山东、江苏、上海、河南、河北、安徽、浙江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