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化/可冷凝组分是汽车内饰件和材料排出的挥发物质在玻璃上的冷凝。汽车内装饰材料如皮革、塑料、纺织物以及粘结材料的胶粘剂等,都含有一些挥发性物质,尤其是在阳光的照射下,车内温度升高,会加剧这种挥发。挥发气体在汽车窗户或挡风玻璃上凝结,造成视线不佳,会影响驾驶者的视线和行车**;还有些挥发物质会对人体有害,影响驾乘者的身体健康。为了合理控制挥发性物质的产生,对用于汽车内饰的材料进行雾化试验是十分必要的,成雾值超出标准指标的材料将不可以用于汽车内饰。
通过对汽车内装饰材料进行雾化试验,实现对这些材料中可挥发性物质的控制,来有效地降低车内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汽车及汽车内饰材料生产企业控制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
目前汽车内饰材料的成雾试验标准国际国内有许多种,这些标准共涉及到了三种试验方法:即光泽度法、重量法、雾度法。
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并开始挥发,挥发气体在已经被冷却腔降温的玻璃板或铝箔上冷凝。冷凝过程结束后,取下玻璃板或铝箔,通过对玻璃板或铝箔的冷凝成分的雾化值或重量测量,并和未冷凝前的数据相对比,从而得出试样的雾化挥发特性。
光泽度法: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玻璃板上,通过对玻璃板冷凝前后的光泽度值进行对比并计算,可得出试样的成雾值。(标配)
雾 度 法: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玻璃板上,通过对玻璃板冷凝前后的雾度值进行对比并计算,可得出试样的成雾值。(另购)
重 量 法:试样在起雾杯中被加热所蒸发出的气体冷凝在低温铝箔上,通过称量铝箔冷凝前后的重量变化,可得出试样雾化-凝结物的重量。(标配,天平另购)
雾化仪主要由高温恒温槽、低温恒温槽、冷却盘、起雾杯、起雾玻璃板、测量计、取样器及附件组成,可完成采样、加温、冷凝、测试等试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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