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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关于终止污染源自动监测由第三方统一运营模式的通知

    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间,市环保局统一招标确定自动监控运维第三方,将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统一委托第三方进行运维技术服务。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此,我局统一组织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社会化委托运营的工作模式已不符合《通知》要求,兹决定从2018年12月开始,终止现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管理模式,由污染源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运行维护自动监控设施。为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衔接,确保自动监控设施的数据正常有效传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准备,确保平稳过渡

    为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管理的平稳过渡,请污染源企业应做好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经费预算,配备运行维护人,保证运营模式转变后自动监控数据可靠性和稳定性。各驻区环保局务必将相关政策要求传导到辖区各相关企业,及时组织专题培训,确保每一家企业熟悉自动监控设施的选型、安装、验收数据有效性审核、运行维护等相关要求,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018年9月底前书面报市局规划处。

二、加强交接,确保稳定运行

     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应确保分别承接的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转良好与污染源企业做好运维交接工作,同时将运维台账资料全部移交给污染源企业,由污染源企业继续使用,污染源企业应逐步按规范建立企业自行维护运行维护台账和各种运维工作制度,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自动监控維护、校正、校准工作,确保监控数据真实有效。

三、强化管理,确保数据质量

     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运行维护自动监控设施后,污染源企业必须对自动监控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必须制定自动监控数据质量保证工作机制,确保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稳定、数据可靠,确保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8%以上;新装或更换自动监控设备时,监测仪器与数采仪的传输协议必须符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212-2017要求。各驻区环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平台值守,按照规范对失效数据进行修约,确保传输有效率;环境执法支队要强化自动监控平台值守管理,加强执法监管,做好异常数据报备审核上报和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