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的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在搞按热计量上更是迈出了可喜的一步。2000年2月18日,国家建设部部长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6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其中第五条:“新建居住建筑的集中采暖系统应当使用双管系统,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是人心所向、势在必行的一件大事,其诸多优点已广泛地被人们所接受,也正因此在国家的英明决策下,各省、市、地一呼百应,纷纷组织研讨、实施。按热计量的试点、推广工作出现了****、方兴末艾的可喜局面。本文就实行按热量收费的关键部件——热量表的设计选型,提出一些个人粗浅的认识与建议,供大家参考: 1.我国的热量表应适合自己的国情 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是20世纪70年代从欧洲开始的,当时是由于欧洲出现了能源危机。到今天欧洲已经有非常成熟的热计量技术和较为完善的供热计量收费体系1997年4月,欧洲共同体正式通过了统一的热量表标准,代号为EN1434。我国目前进口的热量表也绝大多数是由欧洲生产的,因此在开展热计量工作上,我们也理所当然地应该借鉴欧洲的先进技术与经验。可是借鉴不等于照搬,我们更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特点来选择、开发适合我们自己的热量表,即使在欧洲各国的热计量也不尽相同,例如:在德国目前热量表的市场上,仍然是以机械表和分配表为主流,很少采用超声波、电磁表。据德国联邦政府经济部统计:其蒸发式、电子式、机械式三种热量表目前各占市场份额均接近三分之一,其公寓楼多数采用热分配表,这包括蒸发式及电子式两种,而且电子式热分配表有明显增长趋势。而在丹麦则更多采用的是机械表和超声波表,其超声波表的用量也不多。但是欧洲的供热系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1.1 热网水质好,这不仅因为其水处理程度高,更由于其热网的密闭性好,补水量低。 1.2 欧洲电力充足,其电费相对来讲非常低廉,这在热力系统的设计运行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1.3 劳动力人工费用高,在欧洲工程造价中,人工费占有相当高的比例,而相应来讲其原材料则比较便宜,因此欧洲各国在热网设计中更加注重使用寿命和质量,以尽量减少维修工作量,这也体现在热量表上,欧洲一般规定热量表5年之内必须检定一次,实际上,5年之后更多的是直接换新表,所以他们的热表也考虑了这些。 1.4 欧洲的物质生活水平较高,相对来讲采暖费用占个人收入比例小,因此他们的热分配表应用的较多而且收费也不存在大的麻烦,而我们就要考虑到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