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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部三段内抑尘设备改造项目

日期:2024-12-19 16:00
浏览次数:8623
摘要: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部三段内抑尘设备改造项目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部三段内抑尘设备改造项目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部三段内抑尘设备改造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部三段内抑尘设备改造项目。

2.2实施地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部三段内抑尘设备改造。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    期:4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揽本项目的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金在100万以上。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两项同类电厂的自主设计生产安装多功能抑尘装置及密封罩系统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

1)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未有华能体系内不佳行为记录。

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5)投标人近五年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国内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佳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佳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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