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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油厂2017年路汛治理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油厂2017年路汛治理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本项目需要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对**采油厂2017年道路及汛期水毁等路汛工程,按招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项目预计全年总投资额720万元。
2.2招标范围:**采油厂2017年路汛水毁恢复工程,主要涉及道路各类病害治理、护坡及边坡治理、路边管线加固、拦油坝建设等,本项目涉及工程具有临时性、突发性,工作量、项目期限均事先难以确定,因此将引进6家承包商作为路汛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区域由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本工程投资预算6家施工单位每家总投资不超过120万元,不小于70万(包含7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注:单次采购12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应急抢险工程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同时,路汛抢险工程实施内容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内容相似,因此,本工程6个中标候选人人也将纳入采油一厂路汛抢险工程的储备施工单位,路汛抢险工程区域分配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2.3施工地点:**采油厂所在陕西延安市管辖的部分区县。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工程以项目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近三年来从事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如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明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以及现场外协处理能力,进场有足够人员及能力解决现场公共关系。
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提交的“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时间:请于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套。
4.3定标方式:本项目共需求六家中标人,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综合排名前六名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5月24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人: 陈 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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