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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冷处理的使用及时间要求

    深冷处理不是对现有常规热处理工艺的替代,通常被视为加热-淬火-回火热处理循环的一种可选延伸。深冷处理的工艺,是在构件常规淬火处理后,进一步冷却,使其所处的环境温度,从室温下降到-320°F(140°R; 78 K; -196°C)。在大多数情况下,深冷处理之后是回火处理。

    对于深冷处理技术,其处理工艺是决定处理效果的关键。深冷处理工艺中的关键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深冷处理方式、升降温速度、回火前处理或者回火后处理、保温时间、深冷次数等。

    深冷处理时间的长短,主要应考虑被处理工件的导热性、体积、冷透所需的时间及残留奥氏体的转化稳定情况等因素,不必考虑奥氏体向马氏体的转变速度。

    很多学者认为,深冷处理时间长的要比短的效果好,因为长时间深冷可以使钢中的残留奥氏体充分地转变及更有利于碳化物粒子的形成,转变完成后,材料的硬度不会再有明显的变化。工件尺寸越小,完成转变所需的时问越短,所以当前深冷处理时间一般取24h以上,也有些取48h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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