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以下要求:
能效标识
针对使用在频率为50Hz, 240V交流单相电路和415V的三相电路、制冷能力不大于70000Btu/h的风冷直膨式空调的*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
本标准规定的目的:
根据空调设备必须符合的能源标签规定,提供详细信息以取得有效的能效标签
根据空调设备必须达到的性能要求,提供详细资料,以满足*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的要求
PAI目前正在完善相关IT系统,以方便众多空调设备制造商登录网站以获取空调设备的EER标签。
在本规定实施前,建议出口空调至科威特的出口商,根据此通知,确保其产品完全符合能效标准KWS–1893的要求。
依据科威特工业部PAI的要求,若空调能力不超过70,000 Btu/h(20 kW),则其必须满足KWS 1893: 2018的MEPS和能效标签要求,并在相应官网上注册后,此空调产品才可以进入科威特市场。该新要求强制执行时间为2019年8月5日。
已被授权作为能效注册的NB机构,并拥有KWS 1893: 2018的测试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