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5
  • 入驻时间: 2020-07-28
  • 联系人:王珺茹
  • 电话:021-54845833
  • 联系时,请说明易展网看到的
  • Email:2881498548@qq.com
联系我们
联系人:王珺茹

电  话: 021-54721350

手  机: 13524668266

邮  箱 :   881505714@qq.com

地  址: 上海市闵行区莘建东路58弄绿地集团大厦A2112-2113


文章详情

标准品的说明与区分

日期:2024-11-21 22:52
浏览次数:183
摘要:
    标准品一种衡量标准,即标准物品,是中药标准对照品研究中心代理的作为一种衡量标准;用做**方面,则为含量测定中的标准含量。标准品包括化学计量标准品、冶金标准品和药检标准品。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或生物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效价单位(U)表示。

还是感觉不甚明了,是否标准品只用于生物方面?是否化学方面只能称对照品?标准品有什么要求?对照品有什么要求?

    国家标准品及生物参考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制备与标定应符合“生物制品国家标准物质制备和标定规程”要求,并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分发。企业工作标准品或参考品必须经国家标准品或参考品标化后方能使。

    对照品系指用于生物制品理化等方面测定的特定物质,由生产单位采用与制品生产工艺相同的方法制备。对照品应尽可能与制品原液配方一致,稳定性较差的,可加不含对测定有干扰物质的适宜的稳定剂。对照品由国家药品检定机构审查认可,其标准应不低于制品的质量标准。

    标准品和对照品均附有使用说明书,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
关于我们| 易展动态| 易展荣誉| 易展服务| 易家文化| 英才集结号| 社会责任|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11010883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202000312| 版权问题及信息删除: 0756-2183610  QQ: 服务QQ

Copyright?2004-2017  珠海市金信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行业网站百强奖牌 搜索营销*有价值奖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商
以上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相关企业负责,易展仪表展览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