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品与对照品的管理条例:
1.规范购入使用台账,严格表明购入时间、生产批号、来源、数量、使用期限等内容;申购的标准品或对照品的批号要与新颁布标准品或对照品批号相符;
2.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储存,标准品或对照品的性状极不稳定,对储存条件和方式非常苛刻;
3.规范管理和使用:
(1)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由于标准品或对照品的不稳定性,若不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操作,极易造成较大的误差,从而影响检测结果;
(2)称量精密准确,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含量测定要求不同,对精密性的要求很高;
(3)对于贮存的制备品,应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规范操作;
(4)同时配制两份对照溶液以控制检验误差,由于现在药品的标准含量测定方法较多采用对照比较法,在测定过程中,仅配制一份对照溶液容易造成因配制对照溶液过程出现偏差;
(5)自行标定的标准品或对照品,严格规范操作,保证标准的可靠传递,并保证其可溯源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