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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有哪些防洪效益?




2.5 三峡工程有哪些防洪效益?
三峡工程正常蓄水位175米时,有防洪库容221.5亿立方米,防洪效益及其连带的环境效益十分显著。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主要防洪作用有:
 l)如遇千年一遇或类似1870年特大洪水,枝城洪峰流量达11万立方米/秒时,经三峡水库调蓄后,枝城流量可不超过7170077000立方米/秒,配合运用荆江分洪工程和其它分蓄洪区,可控制沙市水位不超过45米,可使荆江南北两岸、洞庭湖区和江汉平原避免发生毁灭性灾害。
2)可使荆江河段防洪标准从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即遇到不大于百年一遇洪水时,经三峡水库调蓄后,可控制枝城流量不超过56700立方米/秒,沙市水位不超过44.5米,可不启用荆江分洪区和其它分蓄洪区。
3)提高了对城陵矶以上洪水的控制能力,配合丹江口水库和武汉附近分蓄洪区的运用,可避免武汉市汛期水位失去控制,不但提高了武汉市防洪调度的灵活性,还对武汉市防洪起到保障作用。
4)减轻了洪水对洞庭湖区的威胁。三峡工程能有效控制上游来水,减少汛期分流入洞庭湖的洪水和泥沙,不但可有效减轻洪水对洞庭湖区的威胁,还可延缓洞庭湖泥沙淤积速度,延长洞庭湖寿命;可对澧水洪水进行错峰调节,减轻其下游的洪水灾害;并为洞庭湖的治理创造了条件。
5)增加了长江中下游防洪调度的可靠性和灵活性,便于更好地应付各种情况。例如:若遇特大洪水需要运用分蓄洪区时,因有三峡水库拦蓄洪水,即可为分蓄洪区人员转移、避免人员伤亡赢得时间。
1991年调查资料综合分析,按1992年价格水平计算,三峡工程防洪多年平均直接经济效益为每年2225.2亿元。另据计算,若遇1870年特大洪水时,直接经济效益为:可减少农村淹没损失510亿元,可减少中小城市和城镇淹没损失240亿元,减少江汉油田淹没损失19亿元,以上3项合计为769亿元。除直接经济效益外,还可避免因大堤、垸堤溃决而造成的大量人口伤亡;避免洪水对武汉市的严重威胁,避免京广、汉丹等铁路干线中断或不能正常运行;避免灾区的生态与环境恶化,**流行,传染病蔓延;避免洪灾带来的饥荒、救灾、灾民安置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显著的环境效益是很难用经济指标具体表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