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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领域能获得多少政策红利?

 
    “过去还是从规章或是地区政府的层面提,但现在”全会“提,影响力和地位完全不同。”谈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新《**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骅告诉笔者,对水处理行业而言,市场化将进一步深入,企业空间会更大。
 
  在周骅看来,《决定》中*值得企业关注的在于:“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推进水的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
 
  “过去直接由政府投资运行,实行计划价格,慢慢转变到有一些市场定价,接着各环节会打开,社会资本进入。不同阶段的价格改革含义不同,本轮我认为还是着重于行业的市场化发展,结合公益性的本质要求,以及提高效率、调动企业积极性。”周骅认为。
 
  大岳咨询总监毕志清认为,尽管具体细则未出,但对行业影响仍然巨大。“从我们观察到的项目来看,实际供水排水系统的成本远超过名义价格的成本,有些地方的自来水公司亏损严重,终端价格没把前端包住,政府出于政治和民意上的要求人为降低终端价格。”
 
  他认为,随着终端排放要求越来越高,水处理企业的成本也越来越高,而目前污水处理费较高的北京市也只在1.04元/吨,企业几乎都要靠财政补贴来维持平衡状态。
 
  他认为,此次《决定》提出要适当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可能需要五年到十年的时间。在价格机制理顺后,企业将不再受制于财政能力给予补贴,直接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就可满足企业,行业前景进一步打开。
 
  “关键还是要看具体会有哪些方案。这里面有动力也有阻力,像提水价,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会使得整体社会总成本发生很大改变。”中国环境投资联盟理事长王世汶表示。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杨向平指出,在环保市场化的同时,也不应过分将公共服务“推给社会”。
 
  “BOT模式的意义在于让政府不得不用市场化的方式进行合作,从以往的行政指令式发展,转变到价格、法律意识提高。BOT目前*重要的意义在于让政府懂得市场化的规律、规范管理的观念,之后完全也可以自己用合同条款来做。”杨向平说。
 
 
 
 
 
 































































 
 
关键词:水处理,水处理行业,红利,政策红利
源自《中国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