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使用或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时应先进行烘炉,温度200~600℃,时间约4小时。 2.使用时炉膛温度不得超过*高炉温,也不要长时间工作在额定温度以上。 3.工作环境要求无易燃易物品和腐蚀性气体。 4.为确保使用**,必须加装地线,并良好接地。 5.使用时炉门要轻关轻开,以防损坏机件。 6.在炉膛内放取样品时,应先关断电源,并轻拿轻放,以保证**和避免损坏炉膛。 7.为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和保证**,在设备使用结束之后要及时从炉膛内取出样品,退出加热并关掉电源。 文章来源:上海升利测试仪器有限公司http://www.shanghaishengli.com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纪鹤公路5555号 邮 箱:shslzjzh@126.com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