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试验台
1、试验原理
1.1在空气净化装置人口段发生一定浓度的气态污染物,分别测定装置人口处和出口处管道空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通过空气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之差与人口空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之比,得出空气净化装置对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率。
2、试验条件
2.1试验用空气温度宜为(23±2) C ,相对湿度宜为(50±10)%.
2.2宜在测 试过程中维持(3±0.5)S(S为GB/T 18883规定的污染物浓度限量)的稳定污染物浓度.
3、试验步骤
3.1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和试验台辅助风机,调节辅助风机使空气净化装置达到额定工况。
3.2利用气态污染源发生器或标准气体瓶,在空气净化装置入口处管道中发生满足试验浓度要求的污染物。
3.3待污染物浓度稳定后(稳定性要求相对偏差应小于10%) ,在管道上游采样处和下游采样处分别进行采样,按GB/T 18883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析。
3.4 采样次数不应少于3次,取平均值作为被测空气净化装置对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率。
3.5气态污 染物净化效率计算应按式(实验原理)进行计算:
EQ=(I-CQ2)x 100%
CQ1
式中:
EQ一空气净化装置对气态污染物的净化效率;
CQ1一上游采样处气态污染物的平均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³);
CQ2一下游采样处气态污染物的平均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³).
二、气态污染物净化效率试验台标准GB/T34012-2017
三、生产厂家:东莞环仪仪器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