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吴殿峰 哈尔滨报道 从4月9日起,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化冰期环境监管工作,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严防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重点监控松花江干流和重点支流的水环境质量。
“化冰期是违法排污的易发期,也是环境污染事故的多发期。”黑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迟晓德告诉记者。4月以来,黑龙江省部分江河进入化冰期,为巩固污染减排和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成果,确保流域化冰期水环境**,黑龙江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市环保部门要严密监控松花江干流和重点支流的水环境质量,增加断面监测频次,发现水质异常,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排查,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黑龙江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加强对辖区内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和监督性监测。严格执行现场监察制度,加密检查、巡查和监测频次,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直排、偷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对已停产企业的现场监管,达不到环保要求,一律不得开工生产。
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煤化工、造纸、制糖等重点行业以及尾矿库、污水塘(库)再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并向当地政府报告。依法严惩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擅自排放污水塘(库)污水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辖区内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的监督管理,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企业和违法排污口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江、河、湖、库周边环境的巡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清理周边垃圾等倾倒物,严防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