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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增值税政策将从2009年起重大调整

国务院总理温**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转型。按照部署,要在国内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据测算将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

  名词解释:增值税转型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税基的新型商品和劳务税。该税被称为多环节间接税的现代形式。

  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

   解读:增值税是****大税种,其改革方案近年来备受关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员张立群表示,增值税转型是指从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将起到很好的作用,帮助企业度过困难时期,保持经济增长。增值税转型2004年起在东北地区开始试点,张立群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推进说明国家财政政策的积极变化。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吴晓求也表示,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政策不是支持扩大内需或通过促进内需来推进经济增长的,因此目前亟须进行政策转型。根据吴晓求的观点,我国首先应降低税负,让企业利润和居民收入增长,之后投资和消费才有增加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