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安排2009年度无损检测人员的培训、初试和复试工作,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考规”)报考条件的人员,欲参加2009年度无损检测人员Ⅰ、Ⅱ、Ⅲ级资格培训考核,请填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初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凡符合“考规”复试条件的人员,欲参加2009年度无损检测人员Ⅰ、Ⅱ、Ⅲ级资格复试,请填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复试申请表》(以下简称“复试表”)。
二、Ⅰ、Ⅱ级无损检测人员的申报资料(见第五条)请邮寄或送至:
上海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金沙江路915号 邮编:200062
联系人:缪立新 联系电话:62654860
三、本市Ⅰ、Ⅱ级人员今年的培训考核计划如下:(如有更改,以实际情况为准)
初试专业项目
月份
复试专业项目
RT-Ⅰ考证
UT-Ⅰ考证
MT、PT-Ⅰ考证
RT-Ⅱ考证
UT-Ⅱ考证
MT、PT-Ⅱ考证
4
5
6
5、8
6、9
7、10
RT-Ⅰ复证
UT-Ⅰ复证
MT、PT-Ⅰ复证
RT-Ⅱ复证
UT-Ⅱ复证
MT、PT -Ⅱ复证
3
四、初试或复试**(Ⅲ级)及AE、ET、TOFD等无损检测方法的人员:所有上报资料在2月底前报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宜山路728号1号楼218室,联系电话54264304)。
五、申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一)、初试人员所需资料:
Ⅰ级(1)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初中(含)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Ⅱ级(1)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现持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5)高中(含)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Ⅲ级(1)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现持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5)高中(含)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6)无损检测工作技术总结
(二)、复试人员所需资料:
Ⅰ级(1)复试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现持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Ⅱ级(1)复试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现持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Ⅲ级(1)复试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现持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年度参加复试的人员,如上年度未参加复试且有延期证明者,上报复试人员所需资料外另须提交延期证明文件。
此通知为全年计划,请各单位务必一次性上报,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20日,凡申报资料不全者不接受考核申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特此说明。
备注:
(一)、每报考或复试一个项目,应填报一张初试申请表或复试申请表(不能把几个项目同时填写在一张表内),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交与受聘单位的用工合同和单位机构代码复印件。
(二)、凡申报考核机电类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请在初试申请表的右上方注明“机电类”
(三)、请持有Ⅲ级无损检测证书的人员,务必将证书复印件邮寄或送至考委会秘书处。
(四)、有关表格可以在www.shzj.gov.cn下载中心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