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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上海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通知

2009年度上海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便于安排2009年度无损检测人员的培训、初试和复试工作,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考规”)报考条件的人员,欲参加2009年度无损检测人员Ⅰ、Ⅱ、Ⅲ级资格培训考核,请填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初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凡符合“考规”复试条件的人员,欲参加2009年度无损检测人员Ⅰ、Ⅱ、Ⅲ级资格复试,请填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复试申请表》(以下简称“复试表”)。

二、Ⅰ、Ⅱ级无损检测人员的申报资料(见第五条)请邮寄或送至:

上海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金沙江路915号        邮编:200062

联系人:缪立新              联系电话:62654860

三、本市Ⅰ、Ⅱ级人员今年的培训考核计划如下:(如有更改,以实际情况为准)

初试专业项目

月份

复试专业项目

月份

RT-Ⅰ考证

UT-Ⅰ考证

MT、PT-Ⅰ考证

RT-Ⅱ考证

UT-Ⅱ考证

MT、PT-Ⅱ考证

4

5

6

5、8

6、9

7、10

RT-Ⅰ复证

UT-Ⅰ复证

MT、PT-Ⅰ复证

RT-Ⅱ复证

UT-Ⅱ复证

MT、PT -Ⅱ复证

3

3

3

4

4

4

四、初试或复试**(级)及AE、ET、TOFD等无损检测方法的人员:所有上报资料在2月底前报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宜山路728号1号楼218室,联系电话54264304)。

五、申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一)、初试人员所需资料:

Ⅰ级(1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初中(含)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Ⅱ级(1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现持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5高中(含)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Ⅲ级(1申请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现持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5高中(含)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6无损检测工作技术总结

(二)、复试人员所需资料:         

Ⅰ级(1复试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现持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Ⅱ级(1复试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现持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Ⅲ级(1复试表2身份证复印件3视力证明文件4现持有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年度参加复试的人员,如上年度未参加复试且有延期证明者,上报复试人员所需资料外另须提交延期证明文件

此通知为全年计划,请各单位务必一次性上报,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20日,凡申报资料不全者不接受考核申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特此说明。

备注:                                                                                

(一)、每报考或复试一个项目,应填报一张初试申请表或复试申请表(不能把几个项目同时填写在一张表内),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交与受聘单位的用工合同和单位机构代码复印件

(二)、凡申报考核机电类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证书的人员,请在初试申请表的右上方注明“机电类”

(三)、请持有Ⅲ级无损检测证书的人员,务必将证书复印件邮寄或送至考委会秘书处。

(四)、有关表格可以在www.shzj.gov.cn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上海市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