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依法对上述所有批次的问题产品,在入境口岸采取退货、销毁等禁止进口处理措施。
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中欧双方业已建立的食品**合作机制,中方已向欧方通报了有关详细信息,并提出愿就食品**问题与欧方开展进一步交流合作。同时为保护消费者健康,质检总局已于12月6日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向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出警示通报:自6日起,对来自欧盟国家的上述产品采取风险预警措施,实施为期90天的相关卫生**项目加严检测,并在随后对此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