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出口产品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以下简称瓦楞纸箱)一、技术要求1、材料1.1 加工瓦楞纸箱使用GB 5034-85(出口产品包装用瓦楞纸板)中规定的瓦楞纸板1.2 钉合瓦楞纸箱使用16~18号有镀层的金属扃丝,金属扃丝不许有龟裂或使用上的缺点1.3 粘合瓦楞纸箱使用聚乙酸乙烯乳液或具有相同粘合效果的其他粘合剂2、质量2.1箱体方正,表面洁净,不许有明显的外观**和其他使用上的缺点2.2瓦楞纸箱的搭接宽度不小于30mm.纸箱钉**用斜钉或横钉。箱钉排列整齐,距离均匀。双钉钉距不大于75mm,单钉钉距不大于55mm,头尾距离压痕中线不大于20mm,箱钉必须完全钉在接头上2.3瓦楞纸箱的承压能力要符合产品及运输环节的要求2.4瓦楞箱成形后,瓦楞纸板的厚度不小于GB 4892-85所规定的相应楞型高度的下限数值二、结构、尺寸1瓦楞纸箱的结构以“对口盖箱”为基本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瓦楞纸箱2瓦楞纸箱的规格尺寸符合GB 4892-95(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的要求三、验收规格1瓦楞纸箱应成批交货,生产厂保证出厂的瓦楞纸箱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出具合格证2需货方按本标准进行验收,当发现某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对不合格的指标进行复验3当内尺寸、厚度及耐破度、戳穿强度、粘合强度、水分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时,或其他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纸箱多于10%时,则该批纸箱为不合格品四、标志、包装、运输、储存1纸箱贮运标志按GB 191-85(包装储运图标志)的规定执行,危险品标志按GB190-8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执行2生产厂应根据用户要求对瓦楞纸箱进行包装3保证瓦楞纸箱在运输过程中不直接受雨,雪,晒和污染的影响,装卸时不得从高处扔下,不得使用有损产品质量的工具4储存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短期露天存放必须有良好的苦、垫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