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昨天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在其网站上发布文章,称我国儿童玩具的标准并不低于国际标准,我国正在制修定的有关婴幼儿的玩具标准,如《国家玩具**技术规范》《婴幼儿泳池套装**要求》等,也将对邻苯二甲酸酯(俗称增塑剂或塑化剂)的限量进行规定。
此外,我国在即将颁布实施的婴儿奶嘴(安抚奶嘴)**标准中,已对上述6类塑化剂的限量值进行了规定,其限量值与欧盟相同。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有关国际标准未对邻苯二甲酸酯进行限制。
文章称,我国制定和实施了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法标准。
各国制订不同标准
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内企业生产儿童玩具有两套标准,出口产品使用无毒无害的染料和原料,而在国内销售的产品使用的是有很多隐忧的低成本染料和原料。
据国内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张艳芬介绍,我国目前执行的玩具标准《国家玩具**技术规范》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主要包括可溶性重金属)等所有技术要求与国际标准ISO8124《玩具**》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
由于各国发展不同,产品技术法规和标准并没有全球一体化,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制订不同标准,因此,企业生产加工出口的产品进入不同国家市场必须符合不同国家要求,这是进入国际市场*基本的条件。
危害性国际上存争论
目前常用的邻苯二甲酸酯有10多种,为无色油状液体,无味或气味很小,广泛用于各种日用品以及医用产品,至今已在世界范围内使用了50余年。
质检总局称,对于邻苯二甲酸酯的危害性,国际上一直存在争论。近年来,美国和欧盟对其做过一些**性评估,至今未发布过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影响的报告。
质检总局每年都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组织对玩具进行监督抽查,检验玩具的可迁移化学元素(即锑、砷、钡、镉、铬、铅、汞、硒)、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等项目。从2007年开始,国家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6类儿童玩具产品实行了强制性产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