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地铁拟**禁止饮食 逃票将纳入个人信用库
上海地铁的车站和车厢内拟**禁止饮食,同时加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逃票行为可纳入全市个人信用库。记者昨日从轨交部门了解到,从即日起到4月30日,新版《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向广大市民征询建议和意见。
记者发现,新版《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对于旧版而言,针对一些热点问题的规定更加严格。如明确禁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禁止使用滑板、溜冰鞋;禁止在车站、车厢内饮食。收捡废旧物品、携带未经封闭包装的活禽也将被禁止。对于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的,新管理条例规定:轨道交通企业可以按照轨道交通网络*高票价补收票款,加收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票款,并有权将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发生前款规定的逃票行为,情节严重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将该信息纳入全市个人信用库。
新管理条例还规定,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而影响运行时,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组织力量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预计十五分钟以上无法恢复运行的,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并及时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十五分钟以上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轨道交通企业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发生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等危及运营**的情况时,轨道交通企业可以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在车站内设置**检查设施、设备,配备受过专业培训的**检查人员,并有权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者有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的乘客,应当立即采取防止危险发生的**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应当制定轨道交通**检查操作规范,对轨道交通**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对《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正式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经过积极调研,起草了修改草案,为使条例修改更贴近实际,发挥实效,相关部门就修改草案公开征求市民意见,意见的内容可围绕“在轨道交通车站车厢内,乘客的哪些行为是应当立法禁止的?”“采取轨道交通限流措施应当满足哪些条件?不同的限流措施分别适合哪些情形的车站?”“对地铁逃票行为设定怎样的措施既有效又适当?”等十大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