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店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6平米
一些小型餐饮门店硬件设施不达标,无法申领到餐饮服务许可证照,长期无证经营,埋下了一定的食品**隐患。新实施的《兰州市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将有效化解这一难题。今后,所有尚未达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审核要求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在所在地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餐饮服务备案登记证》。
小型中餐制售的操作间面积原则上不小于6㎡。小饮品店应具有能够满足食品**需要的饮料制配场所,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面积不得小于2㎡。小吃店(含早餐、面条、馄饨、包子及麻辣烫、烧烤、酿皮等各类地方小吃)的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4㎡。同时,实行备案管理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餐饮服务食品**承诺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管理制度,保持店面环境卫生整洁,从业人员应达到餐饮服务的有关规定,购进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查验供货方资质并索证索票,餐厨垃圾规范回收及餐用具清洗**须符合食品**标准等有关要求,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无毒、无害。厨房各功能区布局合理,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食品原辅材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应当明确,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餐用具清洗**保洁有"硬杠杠"
该《办法》规定,小型餐饮服务机构必须做好餐用具清洗**保洁措施。采用化学**的,应设置至少2个专用的洗涤及**池;采用煮沸、蒸汽或红外线等热力**或采用集中式**生产企业提供的**餐饮具的,应设置至少1个专用的洗涤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加工操作场所应设置至少1个专用清洗水池,其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品种、数量相适应。此外,烹调场所还应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
同时,要求经营场所地势干燥,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相关卫生标准;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住宿、圈养和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应在距离经营场所25m以外的区域;操作间和就餐场所均应设在室内,操作间与就餐场所使用玻璃等透明材料区分或隔断,卫生间不得设置在操作间内;地面应硬化平整、不渗水,下水通畅。墙壁设有1.5m以上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易清洗材料制成的墙裙。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采光、照明、排烟、防蝇、防尘、防鼠、处理废水、存放垃圾或废弃物的容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