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7月,东莞市卫生监督所收到市**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报告,某餐具**服务部**后,餐饮具抽检10份样品中有9份不合格。市卫生监督所经核实,认定该**服务部的行为违反了《**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依法进行立案。2012年8月9日,市卫生监督所按程序向该**服务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但该**服务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并未依法履行,为维护法律尊严,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市卫生局向该餐具**服务部发出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若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市卫生局将在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是给餐具**的企业,但从目前状况来看,多数企业反而卫生状况不达标,“碗节”不保。
从多年来卫生部门的监测情况看来,不合格的企业数量一直不少:2010年底,东莞市卫生部门对53家**餐具企业进行监测,有32家因违反相关规定而不合格,占总数的六成。2011年下半年的一次监测结果显示,超过五成的**餐具企业不合格。一些小企业为了占有更大的市场,偷工减料,甚至都没有配备**设备。
在今年7月底,东莞市卫生局通报了今年第三季度的监测结果,监测了63家企业,42家合格,21家不合格。也就是说,1/3的企业不达标。此外,还有众多未纳入监管的小**企业隐藏在工业区,卫生状况可想而知。
对此,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监督科负责人介绍说,餐具企业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布局、操作流程、选点不合规定。布局不合格主要是有些企业厂房选在了居民区,这不合规定。有些企业还在回收、除残渣、**、包装等操作流程上不合规。比如一些企业没有设置独立的**餐具包装间,这就很可能在包装操作时,造成**餐具重新污染,达不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