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立项建议应当有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为科学依据。同时符合我国国情和食品产业发展实际以及行业现实和监管实际需要。
建议立项的重点领域包括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基础标准、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等。社会相关机构可建议这些领域立项建立“国标”。
根据公告,提交立项建议的应当是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并且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此前很多食品**热点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标准”的关注。没有标准,检测无据可依;标准滞后,监管无据可查;标准“打架”,守法无所适从……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的国内人大常委会食品**法执法检查期间,一些地方及基层反映,食品**监管亟须走出标准缺失和落后的困境。今年8月,卫生部在通报食品**国家“十二五”规划中透露,下一步将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
根据公告,本次社会机构提交建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10日。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在单纯批评食品**标准的缺失或不完善的同时,希望公众抓住每一次标准征求意见的时间多提出中肯意见。
■标准之争
【案例一】2008年的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导致中国30万婴儿生病,至少6名婴儿死亡,震惊中外。事件发生后,中国公布了关于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的公告,规定每公斤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每公斤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以及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每公斤2.5毫克。
【案例二】“******”“苏泊尔”的一款不锈钢汤锅被报道称,若按不锈钢材料国家标准衡量,其所用材料中锰含量超标。但是中国五金协会发布新标准,放宽了对原材料的限制,在这一标准之下,这款产品又是合格的。是否锰超标一度成为“罗生门”引发社会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