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新闻 >

公司新闻

某检测中心收费员勾结富士康报检员贪污公款被法办

某检测中心收费员勾结富士康报检员贪污公款被法办


 

  瞄上“新商机”

  2007年,龙某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担任收费员一职。2008年下半年,龙某在工作过程中认识了时任富士康科技集团报检员的付某。付某负责公司的涂料检测报检业务,他向龙某提出,将公司送检的涂料产品按*高收费标准虚开发票金额报销,即将实际检测费仅为800元或1400元的费用,按*高收费标准的2200元或4400元虚开报检发票。付某承诺,虚开金额差价部分的30%提成给龙某。龙某出于谨慎,没有当场答应。

  几天后,龙某到联合广场找到专门贩卖假发票的人了解假发票的票样,并将票贩出具的其检测中心的发票样板与真实发票认真对比,发现假发票有发票号,还盖有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与其单位开出的正规发票外表相同,便觉得付某的想法可行。随后,龙某便在华强北、联合广场路边找不法人员购买假发票,为付某的报检业务虚高开具发票。

  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两人合伙虚开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4家公司的报检发票共计18万余元,其中实际应缴检验费仅为9.15万元,其余9.3万余元被龙某、付某按约定的三七比例分成,侵占公司检验款超出报销额的一半之多。

  侵吞19公司13.8万元

  在此期间,龙某的行为一直未暴露,遂贪心不足,在与付某合作侵占款项之余,又另外采取开具虚假发票、收到检测费不上缴入账的手段,截留并侵吞检测费。后经查明,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龙某独自截留并侵吞包括上述4家公司在内的19家公司、企业上缴检测中心的检测费共13.8万余元。

  2010年12月23日,检测中心在核帐中发现一笔应收检测费未收到,调查后发现经办人龙某贪污了该笔费用,进而挖出了龙某之前经手的众多账目问题,于是报案。2011年2月中旬,龙某投案自首。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亦于2012年11月中旬被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

企业员工勾结行政事业性单位,以开具假发票并提供回扣的方式将企业公款中饱私囊,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近日,富士康集团和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陷入一场假发票风波。被告人市检验检疫局下属单位收费员龙某和富士康集团报检员付某相互勾结,以假发票虚高开具检测费的方式,累计贪污公款近10万元,双方按三七分成。日前,被告人龙某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在福田区法院一审获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