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上“新商机”
2007年,龙某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担任收费员一职。2008年下半年,龙某在工作过程中认识了时任富士康科技集团报检员的付某。付某负责公司的涂料检测报检业务,他向龙某提出,将公司送检的涂料产品按*高收费标准虚开发票金额报销,即将实际检测费仅为800元或1400元的费用,按*高收费标准的2200元或4400元虚开报检发票。付某承诺,虚开金额差价部分的30%提成给龙某。龙某出于谨慎,没有当场答应。
几天后,龙某到联合广场找到专门贩卖假发票的人了解假发票的票样,并将票贩出具的其检测中心的发票样板与真实发票认真对比,发现假发票有发票号,还盖有其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与其单位开出的正规发票外表相同,便觉得付某的想法可行。随后,龙某便在华强北、联合广场路边找不法人员购买假发票,为付某的报检业务虚高开具发票。
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两人合伙虚开富士康科技集团下属4家公司的报检发票共计18万余元,其中实际应缴检验费仅为9.15万元,其余9.3万余元被龙某、付某按约定的三七比例分成,侵占公司检验款超出报销额的一半之多。
侵吞19公司13.8万元
在此期间,龙某的行为一直未暴露,遂贪心不足,在与付某合作侵占款项之余,又另外采取开具虚假发票、收到检测费不上缴入账的手段,截留并侵吞检测费。后经查明,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龙某独自截留并侵吞包括上述4家公司在内的19家公司、企业上缴检测中心的检测费共13.8万余元。
2010年12月23日,检测中心在核帐中发现一笔应收检测费未收到,调查后发现经办人龙某贪污了该笔费用,进而挖出了龙某之前经手的众多账目问题,于是报案。2011年2月中旬,龙某投案自首。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亦于2012年11月中旬被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