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量结果和真值
由测量而得到的赋予被测量的值称为测量结果。真值一般则解释为“在特定条件下,某量的实际位”,它在客观世界是真实存在的,实践上却通常不确知,但有些真值在人为约定下则认为是已知的,如:
(l)平面三角内角和恒为180度;
(2)数值自身之比恒为1或自身之差恒为0;
(3)当用高**标准器具检定一般仪器、仪表时,前者的特定值可约定为后者的相对真值;
(4)人为对某物理址赋值,并得到公认。
上述这些都可被表述**为公理,在实践中可以替代真值。
二、误差公理
误差始终存在于一切检测和测址过程中,检测或计量结果必然包括真值和误差两个因子,不含误差的检测或计量结果是无意义的,这就是误差公理。
任何测从过程,无论测量手段多**,测量态度多认真,测量方法多合理,测址人员素质多高,其测址结果或大或小都存在误差。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尽管真值是客观存在的,但在实际测量中却无法得到,试想没有真值(基准值)的任何计算或测贫结果必然是一近似值。而近似值和真值之间必然存在误差。
三、测量结果和对比结果的差别
测量结果在数学中严格定义为必然包含两个因子,即真值和误差,它是在被测物理量已被人为赋值情况下的数学结果。
对比结果则是不知被测物理址已被人为赋值情况下的数学结果。
通常对物理量进行测量,如储油罐的高度测址,当不知确切高度时,用标准卷尺测量出的数值,可认为不存在误差,显然与测址结果的数学定义相悖,所以说,这种结果只能说是对比结果。
实践中进行的一切测量和检测,其结果大都是人为赋值的两物理址的对比结果,当无歧义时,不必分测址与对比结果,均可称为测员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