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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检测仪器行业的2016年新规
日期:2024-11-23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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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质检篇: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6675-2014《玩具**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4项标准由GB6675-2003《国家玩具**技术规范》修订而来。
此次新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要求近耳玩具产生的连续声音不应超过65分贝,同时增加了6种增塑剂要求,以保证儿童健康。
2、食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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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检篇: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6675-2014《玩具**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4项标准由GB6675-2003《国家玩具**技术规范》修订而来。
此次新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要求近耳玩具产生的连续声音不应超过65分贝,同时增加了6种增塑剂要求,以保证儿童健康。
2、食品篇;
按照今年5月24日实施《食品**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的规定,不仅包装饮用水有新的卫生标准,
而且从2016年1月1日起,市场上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即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7718)的规定,除清晰、醒目、持久外,还要在 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这样,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只可以有“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三种,
而“蒸馏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其他不科学的名称等,都将禁止出现在外包装标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