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宝:改善中国能源结构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
2009-02-0616:45:10 作者: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据2月3日 召开的国内能源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国家电力总投资将达到 5800亿元,核电、风电等新能源建设步伐将大大加快。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3日在国内能源工作会议上说,从长期看,改善中国能源结构,必须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在中国未来水电的发展上,张国宝指出,中国水能资源丰富,经济可开采容量4亿千瓦。加快水电开发,必须要有新思路。要转变水电移民观念,把水电开发与帮助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要加大水电建设环保工作力度,规划时给河流保留足够的生态空间,在建设中将促进生态建设作为水电开发的重要目标。
会议中,张国宝强调了, 2009年国家能源局将要重点做好的八项工作:
一是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要抓住电力需求放缓的机遇,大力调整电力结构、加强企业管理和积极推进改革。建设大型煤电基地,继续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发展热电联产,大力发展核电,加强电网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煤炭工业必须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抓好**生产,促进煤炭运输新通道建设。
三是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加强国际能源对话交流,充分发挥双边和多边能源合作机制的作用,继续深化与国际能源组织的合作,加强同能源资源国以及其他能源生产国的务实合作。
四是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改善我国能源结构,不断提高清洁能源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积极推进水电开发利用,促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太阳能开发利用,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要重视和加强农村能源工作。
五是推进节能和科技装备进步。增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都离不开能源科技与装备进步。加强能源领域节能,推进关键技术**,提升装备制造水平。
六是加强能源法制建设和重大问题研究。逐步形成以《能源法》为母体,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和节约能源法为支撑的能源法律体系。加强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重大能源问题研究。
七是加强和改进能源行业管理。建立能源信息系统,加强战略和规划,编制“十二五”能源规划,加快研究出台石油天然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煤层气等产业政策,加快制定和完善能源产品与技术标准。
八是加强能源管理干**伍建设。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国能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